江苏黄金城集团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产业专项基金(有限合伙)(以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拟遴选基金托管机构,现就基金托管机构遴选方案公告如下:
一、托管机构主要职责
托管机构重点保障基金的资金安全,具体负责基金资金的保管、拨付和结算等日常工作,对基金投资活动进行动态监管,定期向管理人提交托管报告。主要职责如下:
(一)确定基金托管机构账户开户网点,为基金开立募集资金账户、托管资金账户或其他所需账户,并保管相关账户资料。
(二)负责基金的资金保管、账户管理、资金清算等事务,保障基金财产的独立、安全,对投资活动实施动态监管。
(三)按照基金协议(章程)、合伙人(股东)会议决议等,对划款指令及其所附要件进行审查后执行有效划款。
(四)提供资金交易、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资金监管服务等便捷通道;提供资金变动实时提醒、账户余额查询资金交易明细查询及下载功能;在每月月初5个工作日内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账务记录,并提供网银回单、对账单等。
(五)对托管基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按照基金要求出具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托管报告,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以内向基金管理人报送基金资金季度托管报告,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以内报送上一年度的基金资金托管报告。
(六)托管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基金相关工作,并相对固定,能够提供专业高效服务,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需求进行限时响应、解决。
(七)及时更新基金运行数据,根据要求,托管机构账户须直连至管理人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同步基金相关业务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保证数据及时同步。
(八)在保障安全性、统筹流动性的基础上,基金和管理人开展间隙资金管理向银行进行配置产品询价时,托管机构须根据要求提供产品报价。基金根据间隙资金管理方案询价基础上进行产品配置时,托管机构确保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基金在托管机构以外的其他银行购买银行存款、国债、地方性政府债券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产品到期后资金直接原路返回托管机构)。
(九)对资金使用、回收、管理实施动态监管,当资金出现异常流动,托管机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并及时向基金管理人、出资人报告。
(十)配合监督工作,不得拒绝、阻挠、拖延,不得提供不实的基金管理资料及信息。
(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如有违反以上内容,基金和管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托管协议并重新遴选基金托管机构,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托管机构申请资质要求
有意向申请参与本次遴选的银行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认定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之一。
(三)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的商业银行,总部在南京或者在南京设有分支机构,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四)具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监会)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基金托管资格。
(五)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和人员,能派出专人负责相关托管业务,能做到及时处理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
(六)具有履行托管协议所必需的设备、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基金托管、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具有政府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其他基金资产的托管经验。
(八)能够为基金托管账户的闲置间歇资金提供保本的资金管理方案。
(九)在基金托管业务方面最近3年无重大过失以及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十)在南京设有总部或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由总行或位于南京地区的分行参与本次遴选。
(十一)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遴选。
(十二)无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禁止参与本次遴选的行为。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公开征集-资格审查-评审-入围公示-协议谈判-协议签署。
(一)由基金管理人发布遴选公告,通过公开程序遴选托管机构。
(二)有申请意愿且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银行向基金管理人提交申请材料。
(三)基金管理人根据参选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
(四)遴选结果出具后,将在基金管理人的官方媒体平台公示。
(五)基金管理人与托管机构就托管协议进行商务谈判,确保托管相关要求的落实。
(六)基金管理人组织召开基金合伙人会议,确定托管机构并签署托管协议。
四、申请方式
(一)请参照本公告要求开展基金托管机构申请工作,并按照附件要求准备详细申请材料。
(二)参选银行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应当承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及其他关键要素将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如发现申请银行提交虚假材料、数据或证明文件,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三)材料提交要求
1. 提交申请函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下午17:00整(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受。
2.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下午17:00整(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受。
3. 提交方式:
(1)申请函:纸质件现场提交至江苏黄金城集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金融城二期A4栋25层风控法律部),联系人:王乃安,电话:13236545023
(2)申请材料:用印后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wna@meetsoho.net;申请材料纸质件(5份)邮寄或现场提交至江苏黄金城集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金融城二期A4栋25层风控法律部),联系人:王乃安,电话:13236545023
附件:托管机构遴选申请材料说明
关于江苏黄金城集团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产业专项基金(有限合伙)托管机构遴选的申请材料说明.docx
江苏黄金城集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